
7月17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被罚款379.84万元。同时,因对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负有直接责任,刘某(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被罚款12万元,周某(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被罚款11万元,朱某超(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被罚款3万元。
本文标题: 天津银行成都分行被罚379.84万元: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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