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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30日,传智教育(维权)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此次监管措施主要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中的会计处理存在问题有关,监管部门认为相关信息披露不够准确,因此依法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事情最早可追溯至2023年10月31日。当日,公司披露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随后,公司在复核财务数据时发现,沭阳校区使用权资产已出现减值迹象,但编制三季报时未及时开展减值测试,导致部分财务数据披露存在偏差,影响了相关会计科目的准确性。
2024年1月17日,传智教育发布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公告,对相关财务数据进行了调整。更正后,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使用权资产期末余额减少575.38万元,资产减值损失增加575.38万元,其他综合收益减少143.85万元,未分配利润减少431.53万元。同时,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由0.10元调整为0.09元。
江苏证监局指出,公司未及时识别沭阳校区使用权资产存在减值迹象,也未按规定进行减值测试,造成财务报表部分项目列报金额不准确,相关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与此同时,公司相关负责人未能充分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上述问题承担主要责任。
基于上述情况,江苏证监局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传智教育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此次事项属于信息披露及财务核算方面的问题,公司此前已完成对三季报相关数据的更正,投资者仍应关注公司后续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情况。
而对于受损的投资者,也要积极参与对维权来挽回自身损失,现符合以下区间的投资者可参与报名索赔:于2023年10月31日-2024年1月17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1月18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本文由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刘鹏律师,专注证券维权19年,自2006年执业以来,成功为中青宝(维权)、国华网安、劲嘉股份(维权)等 300 余家上市公司的中小投资者成功维权,案件在办数量超过 14000 起,胜诉率达 99.2%。作为业内资深证券维权律师,刘鹏律师精准把握案件核心,诉讼经验丰富,索赔策略高效,为投资者争取最大权益,维权实力行业领先。证券维权,选对律师是关键!专业决定胜算,经验确保结果,首选刘鹏律师,让您的索赔更稳妥、更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