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市近日公布楼市“偷面积”首张罚单。荔湾区城管执法局对当地某城中村改造项目作出处罚决定,认定这一主要功能为商品住宅的项目,未经规划许可将装饰柱改建为结构柱,改建面积近200平方米。
根据荔湾区城管执法局出具的违法建设行政处罚决定书,这一商品住宅项目将19-1栋的4至31层,以及19-2栋的2至15层、17至31层、33至48层的装饰柱均变更为结构柱,其中还有部分楼层属于避难层,总的改建面积合计199.34平方米。
一般来说,住宅的得房率是指每户实际使用面积(也就是套内建筑面积)与包括套内建筑面积与公摊面积在内的总建筑面积之比。得房率高,消费者自然会认为比较实惠,也因此,楼盘的竞争力也就相对更高。所以,市场上一度通过“偷面积”等做法,出现了100%得房率,乃至140%得房率的住宅。李宇嘉表示,类似的做法还有前期压缩户内面积,后期通过改造阳台、花池、飘窗等方式变相提高得房率的行为。
作为普通消费者,可能好奇:能够获得的套内面积更大不是更好吗?那这种“偷面积”的做法,岂不是“于我有利”?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认为,事实并非如此。
来源:央视新闻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席乐瑶
本文标题: 广州公布楼市“偷面积”首张罚单:一商品住宅项目把多层房屋装饰柱变更为结构柱,改建面积近2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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