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9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迁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市分公司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外利益、欺骗投保人、销售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宿迁金融监管分局罚款29万元。丁正敏、戚静秋、姜静被警告并罚款共计9万元。
本文标题: 国寿寿险宿迁市分公司被罚29万元:销售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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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迁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市分公司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外利益、欺骗投保人、销售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宿迁金融监管分局罚款29万元。丁正敏、戚静秋、姜静被警告并罚款共计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