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百货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物美科技于2026年1月13日分别与杭州景祺、厦门联芯美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拟各转让公司5%股份。7月11日,物美科技与两方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一致同意《股份转让协议》即时完全终止,不构成违约。本次终止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控制权变更,对财务及经营无影响。
本文标题: 新华百货:控股股东终止向两家企业协议转让10%股份
温馨提示:本文所载内容仅为信息分享用途,仅供阅读参考。

新华百货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物美科技于2026年1月13日分别与杭州景祺、厦门联芯美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拟各转让公司5%股份。7月11日,物美科技与两方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一致同意《股份转让协议》即时完全终止,不构成违约。本次终止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控制权变更,对财务及经营无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