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29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天津浩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因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被罚款25万元。同时,戈军因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被警告并处罚款8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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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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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天津浩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
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
对天津浩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罚款25万元;对戈军警告并处罚款8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 |
本文标题: 天津浩诚保险代理被罚25万元: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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