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金融机构减量提质持续推进。
8月14日,金融监管总局披露的最新金融机构法人名单显示,截至2025年末,由金融监管总局及派出机构监管的法人机构共6489家,较2024年末减少711家,变动主要集中于农村中小银行,其他类型机构数量总体保持稳定。其中,农村中小银行较2024年末减少670家,降幅达18.6%。
近年来,中央层面多次提出要深入推进中小金融机构减量提质。对中小金融机构而言,“减量提质”并非单纯压缩数量,而是在有序出清结构性风险的同时,通过补充资本、完善治理、强化风险管理和能力建设,提升机构稳健性和服务水平,使得中小金融机构体系规模更加合理、结构更加健康、风险更加可控,金融服务的覆盖和质效同步提升。
在中国社科院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理事、研究员杨涛看来,这组数据需要放在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框架中加以审视,其并非农村金融体系的“减法”,而是风险化解、结构优化、服务升级三位一体的“加法”,标志着我国农村金融正进行从规模驱动到质量驱动的转型。
杨涛认为,机构数量的下降,本质上是行业高质量发展的系统性成果。减少的相关法人主体,绝大多数是通过吸收合并、收购承接等市场化法治化路径,被整合至资本更充足、治理更规范、风控更健全的银行体系之内,整体风险收敛、体系稳健性提升是核心主基调。“数量减”与“服务增”并行不悖,金融服务的毛细血管并未萎缩,反而更加畅通、更具效能。
对于公众最为关切的存款安全问题,杨涛指出,这一问题在此轮改革中得到了根本性、制度性加固。无论机构如何合并重组,储户的存款本金和合法利息始终受存款保险条例的全面保障,这一制度安排不会因机构形态变化而弱化。被合并银行的所有业务、资产及合法负债由新主体完整承接,存款人账户无缝延续。从实际保障层级看,存款的偿付保障从一个体量较小、抗风险能力有限的单体法人,转变为一个资本净额更大、流动性管理更优、接受并表严格监管的强主体,这使得“群众存款更加安全”受到制度和资本双重保障。
从多地的实践可以看出,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各省(区)通过合并组建省级或地市级农商行、主发起行吸收合并村镇银行改建为分支机构、市场化解散退出等多种方式,因地制宜优化机构布局,农村中小银行法人机构数量有所下降。这也使得风险边缘机构和高风险机构数量持续压降,整体风险大幅收敛。
以四川为例,2021年以来,四川启动了新一轮农信社改革。2022-2024年期间,按每年2家的步伐试点,组建乐山、巴中、雅安、德阳、南充、达州6家市级统一法人农商银行。2025年完成广安、广元、自贡、资阳4市统一法人改革;2026年计划完成绵阳、宜宾、泸州、眉山、遂宁、内江等剩余6市统一法人改革。
待相关改革完成,四川将实现四川农商联合银行系统“1+20”的法人架构,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实现“全域地市农商银行”目标(省会城市除外)。
据澎湃新闻了解,四川的这一改革成效也较为显著,使得存量风险有效化解、风险防控水平持续提升、经营质效得到改善、支农支小服务不断提升。例如,处置不良贷款187亿元,整体不良率从3.48%压降至2.65%,较改革前下降0.83个百分点;机构体系得到优化,法人机构总数减少74家,于2022年实现高风险机构全面清零,极大改善了县域法人机构因“小、散、弱”特点容易诱发各类风险的局面。
从风险防控水平来看,在改革过程中,四川市级农商行通过吸收合并县域农商行,引入四川农商联合银行、地市优质国有企业,募集入股资金137亿元,平均实收资本由12亿元显著增加至36亿元,13家机构资产规模突破千亿元。6家改革机构平均资本充足率13.01%,比改革前提高0.91个百分点;平均拨备覆盖率172.77%,比改革前提高20.56个百分点。改革后,市级农商银行新投放贷款不良率均控制在1%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