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恒顺醋业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提名委员会认为林田中先生符合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董事会同意聘任林田中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止。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本文标题: 恒顺醋业:董事会同意聘任林田中为公司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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