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宇股份9月27日公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刘志鸿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9%。
本文标题: 弘宇股份:高级管理人员刘志鸿拟减持不超100万股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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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宇股份9月27日公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刘志鸿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