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9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宿迁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因案件防控不到位,被罚款35万元。同时,徐渠因案件防控不到位,被警告并罚款6万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沭阳支行因案件防控不到位,被罚款30万元。同时,刘宏因案件防控不到位,被警告并罚款6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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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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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及相关责任人员 |
案件防控不到位 |
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罚款35万元。对徐渠警告并罚款6万元 |
宿迁金融 监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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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沭阳支行及相关责任人员 |
案件防控不到位 |
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沭阳支行罚款30万元。对刘宏警告并罚款6万元。 |
宿迁金融 监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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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宿迁市分行及相关责任人员 |
未严格落实实贷实付要求、贷后管理不到位 |
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宿迁市分行罚款80万元。对杜涛警告并罚款14万元。 |
宿迁金融 监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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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江苏长江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及相关责任人员 |
贴现资金直接转回出票人账户 |
对江苏长江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罚款25万元。对陈丽丽警告并罚款5万元。 |
宿迁金融 监管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