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0日金融一线消息,据许昌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鄢陵支公司因未经核准变更机构营业场所,被罚款人民币3.8万元。同时,欧阳钰涵(时任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鄢陵支公司经理)因未经核准变更机构营业场所,被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2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
1 |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鄢陵支公司 |
许金罚决字〔2026〕10号 |
未经核准变更机构营业场所 |
罚款人民币3.8万元 |
许昌金融监管分局 |
|
2 |
欧阳钰涵(时任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鄢陵支公司经理) |
许金罚决字〔2026〕11号 |
未经核准变更机构营业场所 |
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2万元 |
许昌金融监管分局 |
本文标题: 阳光产险鄢陵支公司被罚3.8万元:未经核准变更机构营业场所
温馨提示:本文所载内容仅为信息分享用途,仅供阅读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