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7日,磷复肥龙头企业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洋丰,000902.SZ)发布公告,因收入确认依据不充分,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湖北证监局警示函。
新洋丰在公告中指出,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下称“湖北证监局”)下发的《湖北证监局关于对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杨才学、黄镔、杨小红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6〕130号)(下称“《警示函》”)。经查,新洋丰由于部分贸易业务收入确认依据不充分,导致2018年至2020年分别多确认收入1.53亿元、1.11亿元、0.15亿元。公司相关年度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
《警示函》显示,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杨才学、总裁黄镔、财务总监杨小红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条、第五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以上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规定,湖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杨才学、黄镔、杨小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
官网显示,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全国磷复肥龙头企业,中国制造业500强。公司主营业务涵盖磷复肥、磷系新能源新材料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中,各类磷肥和复合肥年产能超1000万吨,产品先后销往全球40多个国家和地区,主导产品复合肥产销量连续多年位居行业第一。
根据新洋丰披露的年度数据,2025年,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0.48亿元,同比增长15.9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12亿元,同比增长22.61%;实现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21.17亿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205.51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2.73%
截至7月17日收盘,新洋丰报13.22元/股,涨幅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