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金融一线消息,据石河子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原新疆石河子农村合作银行(现新疆农商银行石河子中心支行)因信贷业务管理不到位被对原新疆石河子农村合作银行罚款35万元,对现新疆农商银行石河子中心支行罚款30万元。同时,刘媛、冯飞因信贷业务管理不到位,被警告;谢玉杰因信贷业务管理不到位,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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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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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石河子国民村镇银行下野地支行及相关责任人 |
信贷业务管理不审慎 |
对该支行罚款45万元。对哲敏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三年 |
石河子金融监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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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原新疆石河子农村合作银行(现新疆农商银行石河子中心支行)及相关责任人 |
信贷业务管理不到位 |
对原新疆石河子农村合作银行罚款35万元,对刘媛、冯飞警告。 对现新疆农商银行石河子中心支行罚款30万元,对谢玉杰警告并罚款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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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
业务数据不真实 |
对该中心支公司罚款10万元。对马宁警告并罚款5千元 |
本文标题: 新疆农商银行石河子中心支行等被罚65万元:信贷业务管理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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