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发兴业新材料(08073)发布公告,经公司审核委员会建议,董事会决议(i)解除容诚(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之公司核数师职务;及(ii)建议委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截至202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新核数师,以填补建议罢免产生之临时空缺,并任职至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为止。
本文标题: 水发兴业新材料建议委任安永为新核数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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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发兴业新材料(08073)发布公告,经公司审核委员会建议,董事会决议(i)解除容诚(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之公司核数师职务;及(ii)建议委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截至202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新核数师,以填补建议罢免产生之临时空缺,并任职至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