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棕榈2026年9月30日公告收到固始县法院一审民事判决书,涉及此前靓诚市政起诉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判决其支付3510.03万元工程款及对应利息,解除相关分包合同,目前案件尚在15天上诉期内,后续影响将按生效判决及会计准则处理,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本文标题: ST棕榈收到一审民事判决书 需支付工程款3510.03万元及对应利息
温馨提示:本文所载内容仅为信息分享用途,仅供阅读参考。
ST棕榈2026年9月30日公告收到固始县法院一审民事判决书,涉及此前靓诚市政起诉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判决其支付3510.03万元工程款及对应利息,解除相关分包合同,目前案件尚在15天上诉期内,后续影响将按生效判决及会计准则处理,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