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0日金融一线消息,据曲靖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市中心支公司因费用列支不真实被罚款22万元 。同时,代兴祥因费用列支不真实,被予以警告并罚款4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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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当事人 名称 |
主要违法违规 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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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曲靖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
给予投保人合同外利益;利用保险业务为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
对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曲靖中心支公司罚款15万元。对责任人彭学超、朱雯婷予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 |
曲靖金融监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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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及相关责任人 |
贷后管理不到位 |
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罚款30万元。对责任人贺娇予以警告。 |
曲靖金融监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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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市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
费用列支不真实 |
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市中心支公司罚款22万元。对责任人代兴祥予以警告并罚款4万元。 |
曲靖金融监管分局 |
本文标题: 国寿财险曲靖市中心支公司被罚22万元:费用列支不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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