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7日金融一线消息,据青海金融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青海湟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信用贷款业务不合规被罚款50万元。同时,胡顺成因信用贷款业务不合规,被给予警告。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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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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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
青金罚决字〔2026〕14号 |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承保不合规,保险费率使用不合规 |
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2.5万元; 对陆睿给予警告并处罚款0.5万元;对宁静给予警告并处罚款6.4万元 |
青海金融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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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
青金罚决字〔2026〕12号 |
个人代理人管理不规范,业务资料不真实 |
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中心支公司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4.2万元; 对朱全杰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 |
青海金融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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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青海湟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
青金罚决字〔2026〕10号 |
信用贷款业务不合规 |
对青海湟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50万元; 对胡顺成给予警告 |
青海金融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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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
青金罚决字〔2026〕9号 |
销售行为不合规 |
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罚款25万元; 对罗军给予警告并处罚款4万元;对王瑛给予警告并处罚款4万元 |
青海金融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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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西宁市海湖新区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
青金罚决字〔2026〕13号 |
销售行为不合规 |
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西宁市海湖新区支公司给予警告并处罚款0.5万元;对袁宁给予警告并处罚款0.5万元 |
青海金融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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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青海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及相关责任人 |
青金罚决字〔2026〕16号 |
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不到位 |
对青海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罚款555万元;对翟建宁给予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对宋晓华给予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对张庆立给予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对陈爱民罚款6万元 |
青海金融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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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城东营销服务部及相关责任人 |
青金罚决字〔2026〕11号 |
车险业务不合规 |
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城东营销服务部给予警告并处罚款0.6万元; 对巩文慧给予警告并处罚款0.6万元。 |
青海金融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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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
青金罚决字〔2026〕15号 |
销售行为不合规 |
对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罚款22.2万元; 对韩飞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5万元;对王玮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3万元 |
青海金融监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