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商报
距离8月1日《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施行已进入倒计时。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为赶在新规落地前完成合规改造,已有台州银行、晋商银行、恒丰银行、厦门银行、吉林银行等多家机构率先行动,陆续披露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的明示方案,让贷款息费“阳光化”“透明化”。
在业内人士看来,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明示制度的落地,是信贷消费市场规范化进程中关键的一步,既回应了信贷成本不透明的痛点,也对全行业的合规经营与服务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未来银行需要从合作协议、系统管控、流程监督三个维度构建长效约束机制,保障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规则持续落地。
息费告别“雾里看花”,多家银行亮出明示表
随着个贷新规落地进入倒计时,7月27日,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日前,多家银行已开始密集宣布落地《规定》相关要求,展示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并要求借款人在签署贷款合同前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予以确认。
7月24日,台州银行发布公告称,将在合同签订前向借款人充分告知具体贷款产品的综合融资成本。该行明确,个人贷款正常履约年化综合融资成本是指正常履约情形下借款人实际承担的贷款相关的所有成本,包括借款人需支付的贷款利息以及部分业务中涉及的增信服务费等融资成本,并采取内部收益率法逐项折算为年化水平后加总计算。同时,除合同签订前已明示的成本项目外,该行及合作机构不再收取任何其他贷款相关息费。
晋商银行、恒丰银行也同步官宣8月1日起正式落地新规。其中,晋商银行明确,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利息、分期费用、增信服务费等正常履约成本,以及逾期罚息等或有成本,并规定正常履约情形下的年化综合融资成本上限为合同签订时一年期LPR的4倍;恒丰银行则强调,明示表将逐项列明全部融资成本,包括贷款本金金额、成本项目、收取方式、年化水平、收取主体,并逐项列明贷款逾期或被挪用等违约情形下的或有成本项目及其收取标准和收取主体。
从吉林银行公示的《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可以清晰看到,该表格分为两大板块:正常履约部分,将贷款本金金额、贷款利息/分期费用及增信服务费(如担保费、保险费)分别与收取方式、收取主体一一对应,最终计算出“正常履约年化综合融资成本”;违约部分,则单独列明逾期罚息、挪用罚息等或有成本及各自收取标准、收取主体。
在综合融资成本上限方面,厦门银行表示,正常履约情形下的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上限,最高年化水平不超过24%;吉林银行则称,正常履约情形下,该行办理个人贷款所需承担的综合融资成本(年化)不超过18%。
对于上述表格的设计区分,苏商银行特约研究员武泽伟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银行将融资成本划分为正常履约成本与逾期相关或有成本,意在厘清消费者长期存在的信息认知偏差,避免借款人把违约产生的额外支出等同于常态化融资负担。这种拆分方式有利于区分常态化定价边界与失信约束成本,为综合成本上限管控划定清晰界限。
“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明示制度的落地,是信贷消费市场规范化进程中关键的一步,既回应了信贷成本不透明的痛点,也对全行业的合规经营与服务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新智派新质生产力会客厅联合创始发起人袁帅如是评价。
对于尚未完成公示体系搭建的机构,武泽伟建议,机构应当完整归集银行与合作方全部收费项目,统一采用规范方法折算年化水平,简化表格专业表述,兼顾监管合规硬性标准与普通客户阅读理解难度,同步完善业务流程,确保签约前完成告知确认。
如何筑牢长效约束机制
长期以来,个人贷款业务在息费披露上普遍存在“前端展示低利率、后端叠加增信服务费等费用”的现象。用户在第三方平台申请贷款时,往往只看到银行端利率,却忽略了平台与增信环节的成本,导致实际年化显著高于展示利率,由此引发的投诉和纠纷屡见不鲜。
北京商报记者在黑猫投诉 【下载黑猫投诉客户端】等平台发现,因综合融资成本公示不全导致的投诉屡屡出现。多位投诉者反映,通过第三方平台申请的银行贷款,在放贷过程中叠加了服务费、担保费等,导致最终实际承担的综合成本明显高于正常利率水平。
在这一背景下,今年3月,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规定》,明确贷款人应向借款人提供一份清晰明了的“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逐一列明贷款人及其合作机构向借款人收取的各息费项目、收取方式、收取标准等。同时按照“新老划断”原则,规定政策将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新规之下,一张明示表即可明示所有成本,金融机构的费用将“明码标价”。袁帅分析认为,全成本明示制度将推动行业竞争核心从过去的营销话术比拼,转向真正的资金成本管控能力、产品适配能力与服务质量的较量。
“对大型银行而言,资金成本低、合规体系完善,成本明示后价格优势更加直观,有利于吸引利率敏感型客户,但也需进一步细化不同客群产品设计、满足更多差异化需求的压力;对中小城商行,过去依赖灵活收费调整实际成本、覆盖高风险的模式难以为继,短期内会面临存量产品调整和合规体系建设的压力,但这也倒逼其深耕本地客群,发挥地缘服务优势,通过提供个性化、精准化产品形成差异化竞争力。”袁帅补充道,整体上,这一制度将推动行业朝着更透明、健康的方向发展,最终实现消费者与机构的双赢。
新规落地只是起点,如何建立长效管控机制、杜绝隐性收费反弹,才是银行后续面临的核心课题。对此,武泽伟建议,银行需从合作协议、系统管控、流程监督三大维度搭建闭环约束机制。一是在合作文本中明晰合作机构收费权限、标准与违规追责条款,明确禁止以各类衍生名目向借款人另行收取费用。二是推动信贷系统与增信、助贷平台数据互通,实现第三方收费信息实时同步校验,确保所有纳入综合成本的收费项目完整录入明示表单。三是建立常态化回访与抽查机制,定期核验客户缴费记录,畅通投诉溯源渠道,对存在违规收费行为的合作方及时采取整改、暂停业务乃至终止合作等措施,保障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规则持续落地。
北京商报记者孟凡霞周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