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银行普安支行被罚45万元:内部控制薄弱致案件发生

七颜百科 °C 栏目:历史大事记
贵阳银行普安支行被罚45万元:内部控制薄弱致案件发生

8月14日金融一线消息,据黔西南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安支行因 内部控制薄弱,导致案件发生被罚款45万元 。同时,周胤鑫(时任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安支行综合柜员)因 内部控制薄弱,导致案件发生,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彭芳(时任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安支行行长)因 内部控制薄弱,导致案件发生,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安支行

黔西南金罚决字〔2026〕12号

内部控制薄弱,导致案件发生

罚款45万元

黔西南金融监管分局

2

周胤鑫(时任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安支行综合柜员)

黔西南金罚决字〔2026〕13号

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3

彭芳(时任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安支行行长)

黔西南金罚决字〔2026〕14号

警告并罚款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