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3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庆阳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庆阳中心支公司因未按照规定保管业务经营活动有关资料,被警告并处罚款0.5万元。同时,张涛(时任太平人寿庆阳中支个险本部临时负责人、经理)因未按照规定保管业务经营活动有关资料,被警告并处罚款0.5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
1 |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县支公司 |
庆金监行处〔2026〕47号 |
虚构中介业务 套取费用 |
罚款6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庆阳监管分局 |
|
2 |
刘龙财(时任中华联合财险宁县支公司经理) |
警告并处罚款1.1万元 |
|||
|
3 |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峰支公司 |
庆金监行处〔2026〕48号 |
编制虚假财务资料 |
罚款3.3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庆阳监管分局 |
|
4 |
姜小兰(时任永安财险西峰支公司实际负责人) |
警告并处罚款0.4万元 |
|||
|
5 |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庆阳中心支公司 |
庆金监行处〔2026〕49号 |
未按照规定保管业务经营活动有关资料 |
警告并处罚款0.5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庆阳监管分局 |
|
6 |
张涛(时任太平人寿庆阳中支个险本部临时负责人、经理) |
警告并处罚款0.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