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强(000062.SZ)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与商业银行等机构在不超过30亿元额度范围内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额度有效期12个月,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审批办理具体事宜。
(文章来源:财联社)
本文标题: 深圳华强:控股子公司拟开展不超30亿元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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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华强(000062.SZ)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与商业银行等机构在不超过30亿元额度范围内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额度有效期12个月,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审批办理具体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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