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金融一线消息,据甘肃金融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交通银行兰州天鹅湖支行因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的违法行为被处罚款人民币45万元。同时,王常斌(时任交通银行兰州天鹅湖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因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的违法行为,被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五万元;刘泉(时任交通银行兰州天鹅湖支行客户经理、副行长)因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的违法行为,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直至终身。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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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 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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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天鹅湖支行 |
甘金监行处〔2026〕311号 |
存在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的违法行为 |
处罚款人民币45万元 |
甘肃金融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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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王常斌(时任交通银行兰州天鹅湖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 |
甘金监行处〔2026〕309号 |
存在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的违法行为 |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五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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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刘泉(时任交通银行兰州天鹅湖支行客户经理、副行长) |
甘金监行处〔2026〕310号 |
存在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的违法行为 |
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直至终身 |
甘肃金融监管局 |
本文标题: 交通银行兰州天鹅湖支行被罚45万元:存在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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