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2 大家帮 河北交通广播
河北交通广播《992 大家帮》· 听众求助 记者跑办
近日,《992 大家帮》栏目组接到石家庄市民边先生的求助。边先生在桥西区西美花街公寓有一套62 平米的房子,2024 年 1 月,他将房屋托管给一家房屋托管公司,约定月租金1600 元,租金一季度一付,每月 15 日打款,托管合同期限 5 年。双方约定,若一方提前解约,需提前 30 天告知;违约方按每年 5000 元支付违约金,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最高 15000 元。
1600 元 月租金,一季度一付 | 5 年 托管合同期限 | 5000 元/年 违约金,最高 15000 元 |
如今房屋托管刚满两年半,今年 8 月,托管公司突然提出,要求将租金降至每月 1200 元,否则就退租收房。对方既不愿按合同承担违约金,拖欠的房租也迟迟没有结清。
托管公司:经营困难,违约金无力承担
接到求助后,记者第一时间联系了这家房屋托管公司的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坦言,他们确实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单方面不想继续承租这套房子,原因是经营困难,承担不起原有租金。对方表示,只愿意补齐拖欠的房租,违约金无力承担。
“我们租不起了,现在不少房源都准备退租,市场行情不好,其他房东愿意降价我们就继续合作,这位房东不同意降价。”
面对记者询问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条款,工作人员称,这份是公司制式合同,他们认为约定的违约金标准偏高,行业内一般以一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如果房东坚持索要违约金,只能走司法途径解决。
律师:这个违约金,不算明显过高
针对这起纠纷,记者咨询了北京市中闻(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张伟律师。
张伟律师介绍,违约金是合同双方约定的违约承担方式,法律没有对房屋托管合同违约金设置固定上限,但设置了调整机制:如果违约金过高,法院可以结合实际损失、合同履行情况、过错程度、是否为格式条款、预期利益等,按照公平、诚信原则酌情下调,司法实践中通常以超过实际损失的 30%作为判断过高的参考标准。
结合本案情况,边先生这套房屋年租金 17600 元,合同约定每年 5000 元违约金,大致在年租金 30% 左右,不能认定为明显过高。
经营风险,不能转嫁给房东
张伟律师提醒,房屋托管公司作为市场经营主体,应当自行承担经营和市场风险,不能以经营困难为由单方面违约,逼迫房东降租,把自身经营风险转嫁给房东,这种行为有违诚信原则。房东可以通过诉讼途径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温馨提示:大家在签订房屋托管合同时,务必仔细阅读违约条款,留存好合同、转账记录、沟通记录等证据,一旦发生纠纷,及时通过协商、诉讼等合法方式维权。
来源:《992大家帮》节目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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