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大庆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庆中心支公司因对人身保险产品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不到位被警告并罚款2万元。同时,张明宇(时任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庆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因对人身保险产品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不到位,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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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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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庆中心支公司 |
庆金监罚决字〔2026〕16号 |
对人身保险产品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不到位 |
警告并罚款2万元 |
大庆金融监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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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张明宇(时任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庆中心支公司总经理) |
庆金监罚决字〔2026〕17号 |
警告并罚款1万元 |
本文标题: 阳光人寿大庆中心支公司被罚2万元:人身保险产品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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