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车的“三张脸”——吴起“租车转卖”合同诈骗案背后的法治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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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车的“三张脸”——吴起“租车转卖”合同诈骗案背后的法治警示

《陕西日报》2026年7月23日

“一辆车,竟同时有3个‘主人’——租车公司是合法的所有权人,徐某是伪造证件上的‘车主’,而白某则是支付了10万元真金白银的购车者。这不是魔术,而是一场精心设计的骗局,让一辆车长出了‘三张脸’。”7月20日,吴起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文治全说。

日前,吴起县人民检察院参与办理的徐某合同诈骗案,在吴起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徐某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随着判决落地,这起“租车—伪造证件—转卖”连环骗局的内幕,终于水落石出。

以租车为名,布下诈骗诱饵。2024年11月底,徐某与同伙王某来到吴起县一家租车行,选定了一辆丰田越野车,当场签订了车辆租赁协议,并按约定支付了押金和首期租金共计1.7万元。手续齐全、态度自然,租车行老板并未生疑。

然而,拿到车钥匙后,徐某等人便迅速着手实施预谋已久的诈骗。为了让这辆租来的车看上去“名正言顺”归自己所有,几人通过非法渠道,伪造机动车行驶证,将车辆登记所有人篡改为徐某。为增加可信度,他们还制作了虚假的车辆分期还款记录。一套足够以假乱真的“车主手续”就此齐全。

连环设局,卖车只为“套现”。车有了,假证也齐了,下一步就是寻找“接盘人”。

同年12月,经朋友介绍,徐某结识了被害人白某,并谎称自己因资金周转困难,愿以10万元低价出售市场估价18万元的丰田车。

为打消白某顾虑,徐某不仅出示了伪造的行驶证和还款记录,还主动配合白某拍摄了同意车辆过户的视频。看着“手续齐全”的车辆,听着“车主”信誓旦旦的承诺,白某彻底放下戒备,最终支付10万元现金,将车开回了家。

但骗局终有败露之时。徐某仅支付了2个月租金后便失联,租车公司多次向徐某催缴租金未果,遂通过车辆GPS定位系统,直接从白某处将车追回。

直到此时,白某才察觉被骗,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流窜作案,跨省行骗终落网。随着案件进入审查起诉环节,更多犯罪事实浮出水面。经查,徐某、王某及同伙田某并不满足于单起作案,他们以同样的“租车—伪造证件—抵押或变卖”手法,先后从多家租车公司骗取4辆汽车,涉案车辆总价值高达58.66万元。

案发后,徐某、王某分别被异地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经审查,吴起县人民检察院认为,徐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巨大,遂以合同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最终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汽车租赁领域的“空手套白狼”骗局屡见不鲜,犯罪分子往往利用租车公司审核不严、买家贪图便宜的心理实施诈骗。吴起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文治全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二手车时务必注意以下几点:警惕价格陷阱,切勿因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而放松警惕,占小便宜往往吃大亏;核实清楚车辆信息,要求出卖方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等原件,同时,到车管所查询车辆的抵押、查封状态;保留好交易记录,保留好转账记录、合同协议等交易凭证,一旦发现车辆来源可疑或证件存疑,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避免“车财两空”。

来源:陕西日报

吴起县人民检察院

记者:周恒宇 通讯员:思博海 陈佳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