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金融一线消息,据上海金融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三星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因给予或承诺给予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被罚款16万元。同时,孙志康(时任三星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车险销售部门负责人)因给予或承诺给予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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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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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三星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
沪金罚决字〔2026〕113号 |
给予或承诺给予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
罚款16万元 |
上海金融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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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孙志康(时任三星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车险销售部门负责人) |
沪金罚决字〔2026〕114号 |
给予或承诺给予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
警告并罚款5万元 |
上海金融监管局 |
本文标题: 三星财险被罚16万元:给予或承诺给予保险合同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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