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李彪每经编辑|魏文艺
10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发言人黄海华介绍立法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悉,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十四次委员长会议决定,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11月2日至6日在北京举行。
其中,黄海华介绍,委员长会议建议,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检察公益诉讼法草案、南极活动与环境保护法草案、水法修订草案、反跨境腐败法草案、国有资产法草案、金融法草案。
同时,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的议案;审议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可再生能源法修订草案的议案;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突发事件应对法等15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的议案。
图片来源:每经记者 李彪 摄拟充实金融消费者、投资者权益保护的相关制度
黄海华介绍,关于金融法草案二次审议稿,2026年6月,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金融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根据各方面意见,草案拟作以下主要修改:一是充实金融消费者、投资者权益保护的相关制度。二是加强对资产管理产品和服务的统一规范。三是增加对互联网营销等活动的针对性规定。四是加强跨境金融活动监管。
在介绍部分法律草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后,通过中国人大网向社会公布、通过各种途径公开征求意见情况,以及有关意见吸收采纳情况时,黄海华表示,关于金融法草案,2026年6月26日至7月25日,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在中国人大网收到212人次提出的1127条意见,收到群众来信14封。
各方面主要意见包括:一是充实完善有关金融消费者、投资者保护的相关规定;二是加强对互联网金融活动的规范和管理;三是加强对地方中小金融机构等的风险处置;四是加强对非法金融活动的打击力度。有的已在金融法草案中得到吸收体现。
同时,关于国有资产法草案二次审议稿,黄海华介绍,2025年12月,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对国有资产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根据各方面意见,草案拟作以下主要修改:一是明确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工作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二是完善境外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三是完善中央和地方、政府和授权部门履行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责相关规定。四是完善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合理配置相关规定。五是完善国有资产基础管理相关规定。六是进一步充实国有资产收益管理相关规定。
明确国家建立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相适应的水价形成机制
关于水法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2026年8月,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水法修订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
黄海华介绍,根据各方面意见,草案拟作以下主要修改:一是以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为目标,完善国家水网相关规定。二是增加鼓励公众参与的规定。三是完善水资源规划编制的要求。四是进一步加强水生态保护,增加水生态保护补偿等规定。五是完善法律责任相关规定。
水法修订草案在水资源节约利用方面有哪些新的规定?
对此,黄海华介绍,水是生命之源,是人类和自然界赖以生存的基础。珍惜水资源,就是珍惜生命,守护我们共同的家园。
水法修订草案将推动节约用水和水资源循环利用作为修法重点:一是明确国家坚持和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强化农业、工业、城镇节水,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二是明确国家建立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水资源状况、供水成本、用水户承受能力和节水要求等相适应的水价形成机制,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三是增加规定将集蓄雨水、海水及海水淡化水、矿井(坑)水、微咸水等非常规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四是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使用符合标准要求的再生水,城市绿化等用水应当优先使用再生水。
封面图片来源:每经记者 李彪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