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闻记者 | 何柳颖
8月1日,《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下称《规定》)正式施行。根据规定,贷款人开展个人贷款业务时,应当向借款人展示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界面新闻记者留意到,目前已有多家机构公示了上述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
业内人士认为,《规定》落地将促进个人贷款息费走向透明化、阳光化,推动行业实现良性发展。
明示成本项目、年化水平、收取主体
根据规定,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应注明贷款本金金额,并逐项列明贷款人及其合作机构收取的各息费项目及其收取方式、收取标准和收取主体,在此基础上综合计算正常履约情形下借款人承担的年化综合融资成本。
该规定所称贷款人是指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信托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合作机构是指在营销获客、担保增信等领域与贷款人合作开展个人贷款业务的第三方机构。
7月30日,齐鲁银行公告称,自2026年8月1日起,该行新开展的全部个人贷款均执行综合融资成本明示管理要求,发放的个人贷款实行差异化定价,在该行办理个人贷款所需承担的综合融资成本(年化)上限为18%。
按照规定,该行将明示并与借款人签署《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同时,逐项列明贷款逾期或被挪用等违约情形下的或有成本项目及其收取标准和收取主体。
线上、线下办理流程有所区分,线下办理个人贷款的,在签订贷款合同前需签订《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线上渠道办理个人贷款业务的,将通过弹窗方式展示该明示表,由借款人阅读确认,确保充分知晓贷款全部成本。
7月23日,中邮消金以表格形式进行了具体披露。界面新闻记者留意到,根据该表格,借款人可知悉“正常履约年化综合融资成本”,以及违约责任带来的成本项目(提前还款违约金、逾期罚息、挪用罚息)的收取标准、收取主体。
(图源:中邮消金)类似的,吉林银行也于7月23日披露了相关明示表,表格内容与前述表格相似。另外,该表格还细分了一次性还本付息、先息后本、随借随还、分期偿还等不同还款方式对应的年化水平。
(图源:吉林银行)截至发稿,厦门银行、恒丰银行、蚂蚁消费金融等多家金融机构目前均对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明示作出了相关公告。
(图源:蚂蚁消金)“蚂蚁消金正认真落实新规要求,各项改造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蚂蚁消金方面告诉界面新闻记者。
“自《规定》发布以来,我行已按照监管要求有序推进和完成了各项准备工作。”另有城商行人士告诉界面新闻记者。
推动息费“阳光化”“透明化”
随着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的明示,息费拆分、隐匿真实借贷成本等行业乱象有望得到整治。
此前,行业长期存在宣传利率与实际借贷利率不一致的问题。《规定》施行后,借款人能明确知悉实际综合融资成本。
“贷款利率与综合融资成本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贷款利率反映的是资金使用的利息成本,而年化综合融资成本是将借款人正常履约情形下承担的各项息费,按照内部收益率法逐项折算为年化水平后加总计算的结果,能够更全面地反映借款人的实际成本。”上述城商行人士告诉界面新闻记者。
在该人士看来,《规定》的出台正是为了推动各项息费“阳光化”“透明化”,让借款人在签约前就能清楚了解全部成本,有利于进一步保障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
利率方面,该名人士强调,“借款人就单笔贷款支付的综合融资成本符合相关司法保护上限的要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金融借款合同的借款人以贷款人同时主张的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和其他费用过高,显著背离实际损失为由,请求对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予以调减的,应予支持,以有效降低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
2025年10月生效的《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亦明确,商业银行应当完整、准确掌握增信服务机构实际收费情况,确保借款人就单笔贷款支付的综合融资成本符合有关规定。
“此次新规的核心导向是推动借贷成本充分透明化,让借款人在确认借款前清晰掌握全部资金成本,这是对金融消费者知情权的有力保障。”蚂蚁消金方面亦告诉界面新闻记者。
“新规将加速行业优胜劣汰,部分风险较高、息费过高的信贷产品或将退出市场。”另有消金人士告诉界面新闻记者。
助贷行业预计进一步出清
“《规定》带来的影响不小,预计助贷行业会进一步出清。”有助贷人士告诉界面新闻记者。
此前,曾有助贷人士向界面新闻记者表示,提供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且设置强制阅读时间,对展业会有一定影响,“潜在客户在这个页面多停留一秒,机构都有可能失去这个客户”。
“小平台在展示意愿和能力上都存在阻力,特别是一旦展示了,会增加客诉压力,客诉压力导致资金方合作压力。”有助贷人士告诉界面新闻记者,其称,客诉现在是资金方选择合作的重要因素之一。
从最近披露的合作情况看,资金方目前已经对助贷业务有所调整。
界面新闻注意到,总体来看,民营银行互联网贷款合作机构数量呈减少趋势。如重庆富民银行7月公布的名单显示,该行共与7家机构达成平台运营合作,较2025年9月披露的数量减少5家;与6家机构达成增信服务合作,较2025年9月披露的数量减少12家。
“一方面,政策层面在不断优化助贷行业,另一方面,从银行的角度看,规模大、经营好的银行对于联合贷的增量业务其实相对审慎,银行对这部分业务的贷后管控力度有限,对不良有比较多的担忧。”有银行人士告诉界面新闻记者。
风控方面,该名消金人士认为,如果平台做到风险和定价对等,息费公示预计不会对风险控制产生影响。
“助贷行业正在深度调整中,《规定》带来的影响其实不算行业最大挑战。”另有助贷业内人士告诉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