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0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周口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河南豫诚汽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委托未进行执业登记的个人从事保险代理业务,业务档案管理不规范被警告并罚款5.6万元 。同时,张体鹏(时任河南豫诚汽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法人兼总经理)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委托未进行执业登记的个人从事保险代理业务,业务档案管理不规范 ,被警告并罚款1.6万元 。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
1 |
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中心支公司 |
周金罚决字〔2026〕28号 |
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 |
罚款22万元 |
周口金融监管分局 |
|
2 |
郑思奇(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中心支公司银保部经理) |
周金罚决字〔2026〕29号 |
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 |
警告并罚款1万元 |
|
|
3 |
刘芳(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中心支公司市区二部经理) |
周金罚决字〔2026〕34号 |
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 |
警告并罚款1万元 |
|
|
4 |
河南豫诚汽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
周金罚决字〔2026〕32号 |
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委托未进行执业登记的个人从事保险代理业务,业务档案管理不规范 |
警告并罚款5.6万元 |
周口金融监管分局 |
|
5 |
张体鹏(时任河南豫诚汽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法人兼总经理) |
周金罚决字〔2026〕31号 |
警告并罚款1.6万元 |
||
|
6 |
河南宏安汽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
周金罚决字〔2026〕35号 |
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 |
罚款5万元 |
周口金融监管分局 |
|
7 |
刘亚坤(南宏安汽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周金罚决字〔2026〕33号 |
警告并罚款1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