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闻记者 | 穆玥
近日,界面新闻了解到,部分私募收到中基协关于限期开展私募证券基金净值表现情况自查的通知。
通知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对相关基金进行自查,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通过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AMBERS系统)相关模块提交书面自查报告。
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自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如下四个方面。
一、说明待查基金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基金规模、基金策略、主要投资资产、投资者数量等。
二、相关基金自查区间为2025年初至2026年一季度末。基金累计单位净值涨跌幅异常情形重点核查区间内基金涨跌幅情况以及与主要指数涨跌幅存在显著差异的原因;基金净值波动异常情形重点核查区间内基金单日净值波动过大情况、基金净值增长或下跌天数与期间主流市场表现大幅偏离情况、基金净值历次回撤和恢复情况。所有自查基金均应结合该基金的主要投资标的(如标的名称、交易场所、流动性、集中度等)、相应市场表现、是否存在对冲等情况,详细说明基金存在前述异常情形的原因。
三、说明上述基金运作过程中是否存在违反基金合同、《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自律规则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持仓集中度、投资范围、杠杆率等。
四、如基金存在前述(三)所述情形,详细说明下一步整改计划。
中基协同时提到,如果相关公司未能按期提交自查信息,将依据监管规则将公司纳入相关自律管理程序处理。
有业内人士对界面新闻表示,一般来说,基金净值波动显著异常,很可能与高杠杆运作或是持仓集中度过高有关。本次开展的私募证券基金净值表现情况自查,意在通过基金净值数据反向穿透核验私募基金实际投资运作是否存在违反合同约定或违反《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下称《运作指引》)等情形,此举将有利于督促私募严格按照相关合同或规定的要求规范产品运作,肃清私募在投资运作环节可能存在的各种违规乱象,从而切实保护好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据界面新闻了解,此前《运作指引》为该指引实施前备案的存量产品设置的24个月整改过渡期于2026年7月31日到期。过渡期内,绝大部分私募都曾对照《运作指引》要求,在基金合同修订、持仓结构调降、衍生品交易规范等方面进行了整改。
也有私募做出了不同的选择。比如,知名百亿私募林园投资2026年7月30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产品的投资运作一直坚持适度集中、长期投资的风格,这与《运作指引》中关于组合投资“双25%”限制及债券投资比例限制等条款存在冲突。《运作指引》过渡期内,公司已对部分产品合同进行了修改以适配新规要求,但决定对于旗下另外169只产品不再修改基金合同以适配《运作指引》的要求,维持原合同条款及投资自由度不变。根据《运作指引》相关规定,上述基金自2026年8月1日起将进入如下状态:不再接受新增申购(新老客户均不能申购);不展期,合同到期后正常进行清算。
针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提出的“双25%”组合投资限制为:(一)单只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同一资产的资金, 不得超过该基金净资产的25%; (二)同一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投资于同一资产的资金,不得超过该资产的25%。其中,符合第(一)项分散投资要求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单只私募基金的资金,可以不受第(二)项规定的投资比例限制。
《运作指引》同时要求,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总资产不得超过该基金净资产的200%,不得通过场外衍生品等工具规避杠杆限制,不得参与场外配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向AA级及以下信用债(可转债除外)、流动性受限资产合计超过该基金净资产20%的,总资产不得超过该基金净资产的120%,全部投资者均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专业投资者且单个投资者投资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穿透认定)的封闭式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除外。
此外,界面新闻注意到,近日,也有私募因在投资运作过程中违反基金合同约定受到中基协的处罚。
根据中基协8月14日披露的纪律处分决定书,深圳鼎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深圳鼎呈)被暂停受理私募基金产品备案十二个月,该公司存在的三项违规行为之一为在管私募基金产品的杠杆比例超过基金合同约定。
具体来看,深圳鼎呈管理的“鼎呈价值1号”的基金合同约定,该基金的杠杆比例不得超过200%,但产品净值表显示,自2022年4月至2025年10月共848个交易日中,有197个交易日的杠杆比例超过了200%,即“鼎呈价值1号”在实际投资运作中运用的杠杆比例超过了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