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6日,北京金融监管局批准力勤公司成为北银金租股东。后续调查发现力勤公司部分资金为非自有资金入股,系以欺骗手段取得行政许可。因此,近日北京金融监管局决定撤销此前批复中同意力勤公司成为北银金租股东的许可。”
近日,北京金融监管局公布一则行政许可事项撤销决定书,涉及北银金租以及力勤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力勤公司”)。
根据批复,事件起源要追溯到10年前。
北银金租成立于2014年1月,初始注册资本20亿元,由北京银行独家出资。
2016年5月16日,北京金融监管局向北银金租发出相关批复,同意其注册资本变更为31亿,并批准力勤公司和北京新月联合汽车有限公司(下称“新月汽车”)成为北银金租股东。其中,北京银行出资20亿,出资比例64.52%;力勤公司出资6.6亿,出资比例17.74%;新月汽车出资5.5亿,出资比例17.74%。
2023年2月9日,北京银行受让新月汽车持有的北银金租17.74%股权一事获得监管核准,其持股比例升至82.26%。
同年12月27日,北京银行向北银金租增资10.51亿元的申请获得北京监管局核准,北银金租的注册资本提升至41.51亿元,北京银行持股比例提升至86.75%,力勤公司持股比例则由原来的17.74%降至13.25%。
不过,在后续调查中,北京金融监管局发现,力勤公司部分资金为非自有资金入股,系以欺骗手段取得行政许可。
于是,北京金融监管局依法向北银金租及力勤公司告知了拟撤销行政许可的事实、理由、依据及依法享有的权利。
此后,北银金租未提出陈述和申辩,力勤公司向北京金融监管局提交了陈述申辩意见,并请求组织听证。
2026年3月13日,北京金融监管局依法组织召开听证会,就力勤公司违规入股行政许可事项,充分听取力勤公司陈述、申辩与质证意见。
经依法审理,力勤公司在申请入股北银金租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相关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律依据充分,其在听证中提出的陈述申辩意见,不足以改变违法事实认定。根据相关规定,北京金融监管局决定撤销此前批复中同意力勤公司成为北银金租股东的许可。
北京金融监管局要求,自本决定下发后,北银金租应尽快调整股权结构并确保注册资本等主要指标符合监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