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损股民可至新浪股民维权平台登记该公司维权:http://wq.finance.s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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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3日晚,佳缘科技(维权)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佳缘科技,代码:301117)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曾代理投资者告赢130余家上市公司并获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处罚预告,佳缘科技涉嫌证券虚假陈述,受损股民可依法索赔。(厉健律师专栏)
公告显示,证监会查明,佳缘科技及相关人员违法事实如下:
2020 年11 月30日,佳缘科技披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21年6月25日,佳缘科技披 露《招股说明书》上会稿。2022年1月11日,佳缘科技披露《招股说明书》注 册稿(报告期为2018年、2019年、2020年及2021年1-6月)。2022年1月17 日,佳缘科技在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07,983.04 万元。
佳缘科技自2019年起与某客户(以下简称客户A)开展网络信息安全业务, 该客户为公司2019年第二大客户、2020年第一大客户。2019年、2021年、2022 年,佳缘科技与客户A签署多份科研合同或电子产品采购合同,在不符合收入确 认条件的情况下提前确认收入,导致公司2019年至2022年营业收入分别虚增 2,015.60 万元、虚减2,015.60万元、虚增2,803.38万元、虚减2,562.47万元, 利润总额分别虚增1,613.84万元、虚减1,613.84万元、虚增1,803.93万元、 虚减1,634.45 万元。
2020 年,佳缘科技介入无锡金都机械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金都)与 昆明博远中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博远)之间正在履行的购销业务链条, 相关交易不具备商业实质,导致公司虚增营业收入1,327.95万元,虚增利润总 额44.24 万元。
上述两项违法行为导致佳缘科技2019年至2022年营业收入分别虚增 2,015.60 万元、虚减687.65万元、虚增2,803.38万元、虚减2,562.47万元, 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绝对值的15.39%、3.61%、8.85%、9.51%;利润总额分别虚 增1,613.84 万元、虚减1,569.60 万元、虚增1,803.93 万元、虚减1,634.45 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44.02%、25.80%、16.95%、24.43%。佳缘 科技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中2019年、2020年财务数据及2021年和2022年年 度报告内容存在虚假记载。
证监会拟决定: 对佳缘科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 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罚款。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和印花税损失。
“此前,我们已代理部分股民提交起诉材料。”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22年1月17日至2026年7月8日期间买入,并在2026年7月8日收盘持有佳缘科技股票的受损股民,可依法索赔。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佳缘科技维权入口)
投资者索赔需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股票对账单(2022年1月1日至今)、联系方式等。
【本文由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厉健律师,系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员,2009年荣获“浙江省优秀青年律师”称号。2003年至今,厉健律师代理投资者告赢五粮液、大智慧等130余家上市公司并获赔,成效显著。其中,祥源文化、赵薇案入选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杭萧钢构(维权)案入选2012年度“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辉丰股份案系江苏省首例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案,东方电子案系中国证券民事赔偿第一案。厉健律师接受中央电视台、新华社、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人民法院报、第一财经等100余家新闻媒体采访一千余篇(次)。执业证号:13301200210145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