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厦眼科公告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厦门涵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4573.125万股股份,占公司剔除回购总股本比例为5.4934%,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36.7275万股,占公司剔除回购总股本比例为1.4856%。其中集中竞价减持不超832.4721万股,占比不超1%;大宗交易减持不超404.2554万股,占比不超0.4856%。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本文标题: 华厦眼科:持股5%以上股东拟减持不超1.49%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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