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0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北京金融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北京大兴九银村镇银行因个人经营性贷款业务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到位,被罚款合计70万元。同时,冯海、吴霁因个人经营性贷款业务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到位,被给予警告。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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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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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北京大兴九银村镇银行及相关责任人 |
个人经营性贷款业务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到位 |
对北京大兴九银村镇银行罚款合计70万元; 对冯海、吴霁给予警告。 |
北京金融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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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
虚列费用、理赔内控管理不到位 |
对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1万元; 对王超给予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 对责任人崔克勤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
北京金融监管局 |
本文标题: 北京大兴九银村镇银行被罚70万元:个人经营性贷款等业务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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